各服务单位:
我单位即将按程序启动 四川银行贷款贸易撮合服务 工作,现诚邀各单位参选,具体要求如下:
1.名称:四川银行贷款贸易撮合服务项目
2.比选内容:为遂宁鑫仁商贸有限公司和遂宁博泰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四川银行贷款贸易撮合服务,满足四川银行贷后提供贸易全额发票需求(具体金额根据银行需求提供)。
3.预算金额:服务费率为贸易成交额的0.8%(其中,0.7%为贸易供应链服务费,0.1%为留存利润费用)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5.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中选办法
(1)本项目按预算金额固定价比选,比选申请人无需报价,比选人按如下选定办法择优选择服务单位,中选后按程序签订服务合同。
(2)比选办法:比选申请人参选资料通过资格评审后,综合评估得分最高中选。综合评估方案详见附件。
7.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下午14时40分(比选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地点:安居区安东大道现代装备制造园公寓楼401室招标计价部。
(2)比选申请人需现场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开标前需联系比选人确认已经收到比选申请文件),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参选,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适合委托人出场参选)及比选人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比选申请资料应密封盖章递交。
8.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邀请公告在遂宁市宸安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ncags.com)发布,可自行下载获取。
9.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比选保证金。
10.纪律监督
比选工作将接受遂宁市宸安投资有限公司监察部全过程监督。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遂宁鑫仁商贸有限公司、遂宁博泰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安居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公寓楼401室招标计价部
联系人:吉女士 电 话:0825-8538155
遂宁鑫仁商贸有限公司 遂宁博泰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18日
附件:综合评估方案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实施方案 | 48分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背景和目标分析;②宣传推广方案;③人员配置及管理方案;④相关部门组织协调方案;⑤档案资料管理方案;⑥应急处理方案;⑦项目总体方案部署;⑧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内容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4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不详实、不完整、比较存在明显差距、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存在逻辑错误或表述错误或科学原理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2 | 售后服务方案 | 22分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协调措施;②服务响应时间;③后期服务支持。内容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22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缺陷扣3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不详实、不完整、比较存在明显差距、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存在逻辑错误或表述错误或科学原理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3 | 质量保障方案 | 20分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②质量控制措施。 内容满足本项目实际要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缺陷扣2分;扣完为止。 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不详实、不完整、比较存在明显差距、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存在逻辑错误或表述错误或科学原理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存在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4 | 履约能力 | 10 | 2021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比选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协议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
5 | 合计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