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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化工园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管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单位比选邀请函

浏览: 时间:2024-03-05 分类:招标公告

安居化工园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管网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单位比选邀请函

:各检测服务单位

根据项目推进工作需要,现启动安居化工园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管网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工作,通过公开邀请方式,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单位参与比选,本次比选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建设地点:四川遂宁安居经济开发区化工园

1.2建设规模:安居化工园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管网工程),琼江河东侧现状截污干管改建、规划污水管接口预留及截污干管附属设施建设。设计截污干管起点为江淮汽车有限公司,中途转输顺安南路现状污水管污水,并于沿途承接相交管道污水,向南排至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琼江河中具体施工为准

1.3比选范围:项目市政工程材料基础检测服务工作。

1.4成果编制质量要求:与本项目试验室检测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试验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及检测频率须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1.5服务期限从项目监理机构发出工程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1.6服务要求

1设立实验室:根据项目检测工作实际需要,参选人须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在工程施工现场取样后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2小时内能达到的地方设立试验室,并通过计量认证(已有满足要求的不用再设立)。

2)参选人须指派专人驻场,至少安排 2 名工作人员作为常驻现场联络人,负责与比选人联络并对需要送检材料进行取样等。

3)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编制检测方案,实施取样或原位检测,相应数据收集及分析,编制并出具验证性抽查报告等全部工作内容。

4)根据比选人提供的工程名称、委托信息等,参选人须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现行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参选人因超出本单位检测资质范围需要分包检测项目时,须分包给依法取得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测机构,并在检测报告中标注委托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比选人同意,其费用由参选人负责。如因参选人或分包检测机构资质及其他原因导致检测报告无效,无论本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参选人均需返还已经收取的服务费,并赔偿比选人的所有损失(包括比选人重新委托其他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所有费用)。

5)每次检测工作,检测机构应通知比选人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场开展检测工作。

6)参选人后,及时出具每个项目的检测快报,如需报送相关部门的及时报送。检测快报应明确安全隐患类别(一般项目、保证项目)、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若一般项目存在不合格项,参选人应下达整改通知,工程项目整改至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整改资料报参选人。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检测单位应禁止工程项目使用,工程项目应整改至合格,方可使用。

7)规范、标准中规定有检测时限的,参选人本着以规范、标准规定的时限为原则,安排检测。

8参选人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判定并对结论负责,对检测报告进行解释

9参选人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各类印章齐全,检测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均应签字,否则报告无效。

10参选人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须在2日内完成取样,如遇特殊情况,参选人须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取样,取样完成后10日内出具有效检测报告(标准、规范有时限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参选人需要比选人配合提供被检测试件或样品的,需对数量、形状等进行明确告知。

11)对比选人送检的工程材料、检测项目、检测报告负有保密义务。

12)负责提供资质所需资料,并配合监理审核。

13需要参选人负责现场抽样的,参选人负责取样所需模具,现场取样、检测及相应交通工具。

2.选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资质证书

2.2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近三年未受过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2.3本项目比选人对参选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比选方式及最高限价

3.1比选办法:通过资格评审报价最中选

3.2最高限价:

参照《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川价费[2004]28号)项目收费文件标准重合的检测项目报价低的执行,按文件计费标准的80%作为控制价,在控制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比选人与中选人根据中选报价签订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合同。

3.3参选人不足三家的,视为未达到开标条件,进行第二次招标

4.参选文件要求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适用非法定代表人出场参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适用委托人出场参选)、参选报价格式见附表。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参选人单位鲜章密封盖章提交,未满足上要求的参选人视为未响应本次邀请,资格审查不通过

5.比选公告发布

本次比选公告及相关文件全部在遂宁市宸安投资有限公司网站(www.sncags.com)发布。

6.参选文件的递交

6.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3113时间30北京时间,比选人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地点: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安居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宿舍楼401室招标计价部。

6.2参选人可采用邮寄(采用邮寄方式开标前需联系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参选文件)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视为参选人自动放弃参选,比选人不予受理。

7.纪律监督

比选工作将接受遂宁市宸安投资有限公司监察部的全过程监督。 

8.联系方式

比选人: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现代装备制造园宿舍楼401室招标计价部

联系人:席先生

联系电话:0825-8538155/8669007

 

 

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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